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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記憶 (英語:Intermediate-term memory)是記憶的一個階段,不同於感覺記憶,短期記憶/工作記憶,和長期記憶。 閃光燈記憶能維持幾毫秒, 工作記憶能維持到三十秒,長期記憶能維持三十分鐘到一個人生命的結束,中期記憶能維持兩到三小時。 這些記憶處理的持續時間中,這些記憶的重疊意味著它們同時發生,而不是依次發生。 事實上,記憶成為中期記憶可以在長期沒有回憶的情況下產生。 然而,這些記憶形式之間的界限並不明確,它們可能因事件而異。 中期記憶被認為是由海馬皮質所記憶的。 在1993年, 羅森茨維格及其同事在用厭惡刺激調理的大鼠中證明了它,避免遭受厭惡刺激的大鼠的百分比(並暗示了刺激物的厭惡性質的記憶)分別於一分鐘後,十五分鐘後以及六十分鐘後到達極值 , 理論上這些下降對應於老鼠從工作記憶切換到中期記憶的時間點,從中期記憶到長期記憶的早期階段, 以及從長期記憶的早期階段到長期記憶的晚期階段,從而表明存在著在工作記憶和長期記憶之間存在的一種形式的記憶,這被稱為“中期記憶”。 雖然中期記憶的觀念自1990年代以來一直存在,薩頓等人於2001年介紹了海兔 中期記憶神經相關性的新穎理論,在那裡他們將其描述為中期簡易化的主要行為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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