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so known as Cabinet of the United States, US Cabinet
美國聯邦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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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阁(英語:Cabinet of the United States),通常称为总统内阁(President's Cabinet)或者直接简称为内阁(Cabinet),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隶属美国总统。 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它在美国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美国聯邦政府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 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于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内阁作為政府分工的基本結構,从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頓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只是从美國的法理上看,美国总统才是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門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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