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所有權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享有的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以“中华民国民法”为例,從狹義上來說為中華民國民法第三編(物權編)第二章(所有權)第二節(不動產物權)的章節名。該章節中規範了土地暨建築物所有權的範圍,以及相鄰土地的各個所有人相互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即所謂「相鄰關係」的處理原則。從廣義上來說,不動產所有權是由兩個不同的法律專有名詞,一是不動產,二是所有權所組成。簡單來講就是闡述不動產所有權的意義內容與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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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vered by embedding cosine similarity (sentence-transformers MiniLM, 384-d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