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so known as Church Romanization
以拉丁字母為基礎,使用於閩南語各種分支的書寫系統。
白話字(pe̍h ōe jī、POJ)是一種以羅馬字母書寫的閩南語正寫法。白話字本身不僅是音標,經過發展後已被視為一套具有完整系統的書寫文字,被廣泛的閩南語使用者作為書寫表記的工具之一。目前,由維基媒體基金會所協作的閩南語維基百科便是以白話字做為知識傳遞的文字媒介,為語彙保存、正寫法以及知識推廣都做出了些許貢獻。不同腔調使用同一拼寫法,例:「蚵」,厦门话/ə/、台南腔/ɤ/,在白話字都以「o」表記。 白話字在1810年代由基督教倫敦傳道會傳教士麥都思在英屬馬來亞馬六甲創造並推行(設計上以漳州話為基礎),其於1837年出版《》,因此後來被外界稱為教會羅馬字(Kàu-hōe Lô-má-jī,簡稱教羅)。白話字於1850年代由東南亞傳播至廈門,由多位傳教士改良之,當中以打馬字版本(設計上以廈門話為基礎)最多人使用而成當今主流寫法。若條目無特別強調,本條目內文皆主指打馬字版本;不過在中國大陸學界,常以甘為霖版本與閩南方言拼音方案作對照,而被稱作「甘為霖方案」或「《廈門音新字典》方案」。 白話字已有百年以上的實際使用歷史,亦曾經在閩南地區(泉、漳、廈)、台灣和東南亞的教會中普遍使用。1865年宣教師馬雅各醫師於臺南設立傳教本部並開始推行白話字,用於聖經、聖詩、報紙、雜誌之書寫,巴克禮牧師於1885年更發行《台灣府城教會報》(Tâi-oân-hú-siâⁿ Kàu-hōe-pò)作為教會的機關刊物,白話字至此確實在臺灣落地生根,也陸續產生了不少的白話字文學作品。其後亦有大量非宗教人士使用之,更有人用其書寫客家語。 在台灣,1970年代國民政府全面禁止使用白話字,並沒收教會的白話字聖經;而同時代,閩南民間的白話字也因為推普運動而漸漸式微。2006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臺閩羅、臺羅),在白話字的基礎上小幅修改,成為臺灣話的標準拼音方案。 台灣羅馬字協會是以推動白話字為正式文字的重要民間團體之一。台灣羅馬字協會及等諸多本土社團亦將白話字稱為「台灣字」。在1970年代國民政府查禁白話字之前,白話字在台灣使用年代久遠,並用白話字出版數種刊物。由於閩南語是聲調語言,音調提供區分字義的重要資訊,用白話字作為書面語應用是可行的、也不會引起混淆。台灣羅馬字協會章程規定,當漢字與羅馬字出現爭議時,以羅馬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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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vered by embedding cosine similarity (sentence-transformers MiniLM, 384-dim).